昌
众德通达(北京)财务咨询有限公司:
我局根据财政部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80号)的规定,对你公司报送的执业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,认为符合法定条件,现批复如下:
一、许可众德通达(北京)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执业,颁发许可证书,许可证号 DLJZ11011420190034 ;
二、众德通达(北京)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,组织形式为公司;
三、代理记账公司负责人:赵亚鹏;场所:北京市昌平区中东路5号院润枫欣尚3号楼1805 。
四、代理记账公司的业务范围: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,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;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;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;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。你公司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后,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,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管,代理记账公司依法终止的,应当向财政部门办理注销手续。
此复。
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
2019 年 6月 10日